死刑前一夜,人需不需要睡觉?
死刑前一夜是需要睡觉的,我自己跟三个死刑犯关在一起过,我知道,下图我的刑满释放证
一般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书下来如果是死刑,那么法官问他是否上诉,上诉的理由是什么,然后回到看守所,这个死刑犯从这一刻开始,就要戴脚镣,脚镣礼拜一到礼拜五白天就戴两只脚上,因为白天管教在,到了晚上,就把脚镣锁在大通铺他的铺位脚的那头那个大铁环上固定,也就是晚上他不能走动
然后礼拜六,礼拜天,管教不上班,只有值班管教的话,那就这两天整天都是固定在大通铺上,当然值班管教好的话,就给固定在大铁环上的锁打开,他就可以戴着脚镣下地活动(戴着脚镣活动根本迈不了大步)
上诉到高院以后二审,如果二审还是维持原判,那这个死刑犯的资料就进入北京国家最高人民法院进行死刑复核(自从国家把死刑复核权收回以后,全国所有死刑犯最后复核都要经过最高法)最高人民法院如果一旦核准,那这死刑犯的生命就进入倒计时,一个礼拜内,执行书就会到
执行书到了以后,那就是确定执行日期了,(一般死刑执行决定书到了以后,死刑犯是不知道的,只有在执行死刑的前一天才知道自己明天就要被执行死刑了)然后管教就会把死刑犯提出来单独安排进一个房间,接着安排平时跟他玩的好的其它两三个有期徒刑的犯人和他一起进入单间
为什么要安排两三个和他平时玩的好的有期徒刑犯人去呢?因为,死刑犯明天要执行死刑,他戴着脚镣手铐不方便换家属送来的衣服,不方便拿吃的(最后一餐,断头饭),不方便去厕所,这时候,被安排进去那几个有期徒刑犯人就发挥作用了,不但可以帮他换衣服,帮他拿吃的,还能分散他注意力,比如陪他打牌,陪他聊天,陪他看电视啥的,帮他写遗书(他口述,我们帮他写)然后如果一直忙活到下半夜,他累了,就可以睡觉,不睡也行,发呆也可以
其实这时候,执行枪决的法警以及临场监督的检察官已经进驻看守所,并且准备好了第二天要用到的执行工具,比如枪,子弹,拉死刑犯去刑场的车啥的
到了第二天早上六点,有些是六点半,执行法官带着法警,检察院的检察官带着临场监督员开始打开死刑犯仓的门,这时候带去照顾死刑犯的那几个有期徒刑的普通犯人就面向墙壁抱头蹲下,法警进入,开始解开手铐换绳子,用绳子反绑死刑犯,接着去除脚镣,扎起死刑犯的脚部裤腿口,然后法警押着死刑犯,面向执行法官,执行法官对死刑犯宣读死刑执行决定书
死刑执行决定书宣读完毕,就开始押着死刑犯去见隔着玻璃家属最后一面,接着让家属去殡仪馆等着领取骨灰,执行法官会问死刑犯有无遗嘱,书信啥的需要交给家属,有的话,就先交给在场的工作人员,由工作人员审核以后,交给死刑犯家属,紧接着销户,拉去刑场,执行枪决
执行枪决完毕以后,由在场的法医检查尸体是否彻底死亡,法医一般就是检查死刑犯的瞳孔是否放大,瞳孔放大就是死了,然后再探心脏和脉搏,心脏脉搏没有跳动那就是死透了,接着检察院的检察官现场拍照,留档,归档,接着尸体就被拉去殡仪馆火化,骨灰出来以后,一个骨灰盒子,直接交给死刑犯的家属,然后家属拿着骨灰回去葬了,或是撒了,都可以,完毕
补充,我说说跟我关一个仓那三个死刑犯的基本情况:
最早拉去打掉的是廖朝武(真名)湖南人,大块头,他犯故意杀人罪,直接把人掐死的,他四十多岁,在仓里过的不好,因为他是三无人员(没有亲人给他写信,没有亲人给他打钱改善伙食,没有亲人来看他,所以被称之为三无人员)他账户里就只有六毛钱,所以我们都喊他六毛,仓里其它犯人购物来货了,就会分一点给他吃,他就可以改善伙食,他也是三个死刑犯中,最早拉去打掉的
第二个叫肖振喜,广东潮汕人,他贩毒的量达到死刑标准了,所以法院直接给他来个死立执,他最后那段时间过的也不好,因为长时间关押,戴着脚镣,再加上他有糖尿病,最后那段时间,看守所医生天天进仓给他打胰岛素,这家伙拉去打掉的那天,执行法官对他宣读完死刑执行决定书以后,他说有来生,就不叫肖振喜了,说特么连被拉去打掉还被其它在押犯调侃名字(因为广东人说普通话说不标准,死叫喜,比如用普通话说“死了”广东人说普通话就说“喜了”)
第三个是个猛人,湖北人,一次性无差别杀两个人,名字都没问,就被拉去打掉了,因为他们换仓(他们C~206仓有人在厕所挖洞,管教问是谁干的,他们仓的人太团结,一个个不吭声,所以把他们仓的人全打散,分到其它仓,这死刑犯就调我的仓来了,我是这个仓的轮值员,轮值员就是协助管教管理犯人的)所以这湖北籍的这个死刑犯临时调到我这个仓来的,刚调来我这仓,管教就带他出去谈话室抽烟,这时候,他就知道自己就这两天了,果不其然,到了晚上吃过晚饭,管教就把他单独提出去,第二天就打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