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一项目领导群里放狠话,称「工作为主,家里死人了先臭着」,具体情况如何?如何看待此言论?

发布时间:
2024-11-03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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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此聊点有趣的知识吧。

中国古代官员有个非常重要考察品德的行为,叫“丁忧”。

这个词最早出现在周代,一直在延续了两千多年。

意思是如果父母去世,子女要在奔丧后在坟前结庐(搭建草棚)守灵。

严格来讲,还要在这块地方划拨一亩三分地,日出而作日落而息,靠这小块种地养活自己,同时,这一亩三分地不用缴纳赋税,不止是丁忧期内不用缴纳,后续也不用缴纳。

说白了,这块免税的地就作为官府奖励你“孝行”的奖赏,永久赠予。

同时,在这三年里,不得行婚嫁事,不得做官,不预吉庆之典。

基本上就是不抽烟、不喝酒、不洗澡、不换衣、不理发,就像是苦行僧或者乞丐似的守满三年,因此丁忧又叫做丁艰。

三年期满后,丁忧结束,回归正常社会。这一制度,不只是针对普通百姓,官员同样如此。

为什么要三年呢?

古人认为,幼儿自两岁以后才会具有自我生存的能力,加上在母体怀孕的一年,这三年属于父母怀抱幼儿的养育期,因此父母去世后,子女作为报答,应为父母守孝三年。

说白了就是你能活着,父母至少养了你三年,所以父母去世,子女于父母坟前要用三年追思父母恩情。

汉代之后,“丁忧”变成了官场考评官员品性的重要行为。

原本这项制度只是民间习俗,自汉代以后,被列入法律范畴,如父母去世,而不丁忧者,有着相对严厉的法律制裁。

唐以后则对丁忧期间的行为也做了相应的规定,违反者会受到法律制裁。

但对于民间百姓,很多食不果腹,要求丁忧三年有点过分了。所以,考察和追究的对象主要是官

对于百姓,更多是一种道德的自我约束。

只要不是娶妻、摆宴这样的大事,甚至街坊邻居都不会议论。

但对于官员就可重可轻了,像是大唐诗人白居易。

他在为母丁忧期间,写了《赏花》、《新井》等新诗。其中不少欢快的词句。

因此,当时被检举认为有伤官德孝道,而遭遇巨贬,从京城直接贬到了地方。

甚至有因不“丁忧”而被赐死的。

作为科考上任的官员,很多已经年近不惑,古代人寿命又短,三年不做官等于仕途中断。所以不少人老家父母去世,隐而不报,希望别有“职业断档”,或者至少升迁的关键时刻别耽误。

被查到因“贪恋官位而隐瞒不报父母已逝的消息”的,相对刑罚会非常严格,定为“品行道德有亏”至少是申斥、免官。

如后唐天成年间,滑州掌书记孟升因母丧隐瞒不报,最后被“赐自尽”。

从中可见,中国古代孝为先,认为如果一个人品行有问题,当官也当不好

不让“丁忧”的“夺情”。

但是很显然,官员都轮流“丁忧”,很可能一些关键时刻的政事管理会出问题。

比如修造运河或者国家战时,忽然官员至亲去世,要回家丁忧,不可能等他三年。

那怎么办?

于是有了一种制度,叫做“夺情”。

比如大明首辅张居正的“夺情”风波。

我们前面说了,从周唐,到明清,“丁忧”的习俗一直在官场上保留了下来,并引发了很多知名事件。张居正的事,算是典型的。

张居正

“夺情起复”这俩词经常被联系在一起用。

但实际上,它们代表的意思截然不同。

按照明朝的制度,官员父母去世应该丁忧27个月。等到丁忧的官员守孝期满之后,向吏部申请“起复”,重新返回工作岗位。

在丁忧期间,其他的官员不得向朝廷奏请“起复”守制的官员。

一般情况下,被“起复”的官员重新担任原职的可能性不大。

尤其是一些重要的职位,官员因丁忧离职后,立即会有新的官员补任。当离职的官员“起复”后,补任的官员一般不会离任。

而所谓“夺情”,就是按照大明礼制规定,当官员提出丁忧守制时,皇帝可以用国家的权益大于臣民的理由,剥夺官员离职返乡守制的“私情”,继续留任履职。

注意,这个“夺情”只能皇帝或上级提。不能官员自己来提。

“夺情”这个词的意思不是“剥夺亲情”,而是“减少居丧期间的哀痛之情。”
最早见于《魏书·礼志三》:“夫聖人制卒哭之禮、授練之變,皆奪情以漸。”

如此官员可以留任在自己的岗位,但夺情履职期间,不需要穿公服,改穿素服照常办公,取消一切娱乐活动,遇到祭祀、宴会等活动时由助手代为处理。

如果官员丁忧没有期满三年,朝堂上有突发大事,也可以“夺情起复”,就是提前返岗的意思了。

但一般很少如此,这不是等于天子承认“少了你不行”么?

是做官非常忌讳一种的情况,一般结局都不会太好。

张居正,恰好就压在了“夺情”的条件上。

史载张居正父亲去世时,恰逢张居正是任宰相准备为大展宏图的时候,从内心来讲他是不愿意去丁忧的,但是又不能为他人落下话柄,怎么办?

于是张居正先给万历写了一封辞职信,大体意思就是父亲过世,按古制得回家丁忧三年。

但此时皇帝心知肚明,张居正是不想回家丁忧的,再说当前朝堂也离不开张居正,于是语气温和的拒绝了张居正的提议,并说了很多为国为民恳请留任的大义。

为了让舆论上没有口实,张居正连上了三次请求,都是说自己希望回家丁忧,不出意外的三次申请都被驳回。张居正被夺情了。皇帝做了“恶人”。

这导致朝堂上与张居正对立的官员借此发起了持续的上书陈情,表示张居正作为当朝首辅,应该做表率,以示天下。

两边因此交锋,最后是逼迫的万历公开严厉表态,庭杖了诸多官员,最后压下此事。

最终,吴中行、赵用贤各廷杖六十;艾穆、沈思孝各廷杖八十;邹元标廷杖一百六十。邹元标之前贿赂过太监,虽然他挨的板子比其他人多,但也挺过来了。

这就是明朝万历年间著名的“夺情”风波。

也正因为张居正能继续总揽大权,实行了一系列大刀阔斧改革让明朝整体形势向好。

财政改革充实了国库,吏治改革提高了效率,军事改革保证了北境的安宁。已经开始衰败的明朝出现了中兴的迹象。

但张居正去世后不久,即被‌明神宗抄家,家产被充公,家人或被流放或被饿死,结局凄凉。‌‌

所以说,被“夺情”的臣子,等于让满朝文武承认,没了你不行,很遭人嫉恨。

张居正去世后,家人遭受了极大的打击。长子‌张敬修因无法忍受严刑拷打而自尽,家中十几人居然被饿死,张家剩余几十口皆被或流或杀,家产被充公,可以说家破人亡。
张居正的谥号为“‌文忠”,后来也被褫夺。

再比如清末的曾国藩,同样被朝廷“夺情”。

清末,太平天国起事造反,很快兵临湖南省会长沙,当时正在老家为母亲丁忧的曾国藩接到圣旨,要求其立刻归朝,训练兵团,平定天平天国。

但曾国藩那时候清朝已经叛乱四起内忧外患。的确是没他不行了。

综合来看,

在中华传统里面,是非常重视“孝道”的,而且认为连基本亲人去世,基本孝道都无法尽到的人,也不可能做好事。

哪怕的确是工作需要,也需要至少讲究一个表面上的尊重和体谅。

虽然我们今天没有古人这么刻板的去对行孝来要求了,至少职场的基本人道关怀还是应该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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