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遇到过哪些维权成功的案例?

发布时间:
2024-05-19 1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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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武汉李女士不满1508万拆迁款,索要3000万,结局亮了……

2011年,武汉要建6号线地铁,而李女士家的商铺,刚好就在地铁规划的区域内。

他们家商铺面积有287平方米,于是,她根据周边的房产买卖成交价,悄悄算了一笔账,最后得出的拆迁费,起码在3000万以上。这可把他们一家人高兴坏了。

终于等到三年后,6号地铁正式开工,拆迁补贴也提上日程。

可看到拆迁合同时,李女士却傻眼了,只见合同上赫然写着拆迁款1508万元,这跟她当初设想的完全不一样。

最终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怒气冲天的李女士,竟做出一件大家想都不敢想的事情。

这间商铺是李女士一家10年前买的。

2001年的时候,李女士和丈夫决定买一间商铺。之后,经过多方考量,他们看中了江汉区某繁华路段的一间铺面。

而这家商铺,在一栋7层楼的底层,共计287平方米,层高5米,如果商户有需要,还可以把商铺分割为2层使用。

而且,李女士还从朋友那得到消息说,以后这地方是要重点开发的。

在经过多方的比对、核算后,李女士和丈夫拿出所有的积蓄,甚至还找亲人借了一些钱,一共花了110万,买下了这间铺面。

在当时,这也是一笔巨款了。李女士和丈夫本就是普通工薪阶层,如果不是因为李女士要辞职在家,照顾老人小孩,又担心没有其它收入,他们夫妻俩也不会买下这间铺面。

不过,李女士一家终究是幸运的,他们买下铺面后不久,就被一家银行租用了。

后来,商铺所在位置,也成了江汉区的中心位置,而房租自然也是一路水涨船高,从最初的每年十几万,一路涨到了63万。

这么些年,李女士全家都靠着这些房租生活,甚至买房,送孩子去国外留学等,也都是用的这个房租。

原本一家人的生活靠着房租,正朝着好的方向发展,可2013年底,却来了一个晴天霹雳。

2011年,江汉区政府要建造武汉地铁6号线。

经过多轮论证规划,政府得出了一个最佳方案。而这个方案中的地铁线路,恰好要经过李女士商铺所在的那栋楼,因此,政府想要征收此处。

按政府的原计划,这条地铁线路要在三年内修好,并于2016年年底通车。

消息一出,周边的房价也跟着猛涨。

两年前,距离李女士商铺700米的地方,店面就已经卖到了每平方米7.8万元的价格;而与之相邻的商铺,更是卖到了10万每平方。

“如果按这个行情来算,我们家的商铺有287平方米,再加上租金装修损失等费用,怎么样总价也值个3000多万吧!”李女士和丈夫开心地盘算着。

可没想到,最终政府给出的拆迁补贴款,竟只有1508万元,这可把李女士气坏了:“这差得也太多了吧!”

然而,评估公司却解释,因为要修地铁,商铺业主都在等拆迁,近3年那段路附近都没有房子买卖记录。

所以,只能以李女士家的商铺年租金60万,然后乘以商铺剩下的25年产权年限来计算。再加上装修损失,最终得出的金额就是1508万元。

评估公司解释之后,李女士情绪有些激动。她从包里拿出房产证,递过去给他们看。

评估公司看过后,也有些惊讶,因为李女士房产证上写的使用产权年限,居然是70年,而不是市面上的40年。

原来,李女士家的商铺房产证上,写的是住宅用地的70年使用权限,而根据规定,商业用地使用权限都是40年。

所以,李女士的这种情况,大概是当时房产局因管理不当,出现的工作漏洞。

但是评估公司却对李女士说:“你的这个商铺,如果按照住宅用地来计算的话,那拿到的赔偿款只会更少。”

“评估公司这是赤裸裸的剥削!”李女士气呼呼地把合同摔到茶几上。

随后,不再相信对方的李女士,自己去找了另外一家评估公司,重新给商铺做了一次评估,最后得出的结果是2600万。

再加上其他的补贴费用,最终到李女士手里的赔偿款,也应当是高于3000万的。

可是,江汉区政府却并不认可她的这份评估报告:“你这个报告是单方面行为,是不符合法律依据的!”

因为根据相关规定,评估公司必须由业主们共同投票选出来,这是一个严肃的法律过程。

而当初,江汉区政府找来的这家武汉新大房地产评估公司,那可是由这栋楼的97户业主投票,从12家评估机构中选出来的。

然而,李女士对此却铿锵有力地说道:“我根本没有收到关于投票的任何通知!”

原来,当初,江汉区工作人员只是把通告贴在了商铺外墙上,可她家又不住在这里,平时也并不怎么到这边来,怎么能看到这则通告?

等她听邻居们说起此事,赶到现场时,投票早已经结束了。

自己的权益就这么被剥夺了,现在还让她接受这样的评估结果,她是无论如何都不愿意的。

“不管你得到的是什么结果,那都是评估公司评估出来的!我们也是在按流程办事。”江汉区的工作人员也是有理有据。

于是,就这样出现了双方僵持不下的局面。

这时,律师出身的李女士,根据自己以往的工作经验,向对方提出了两种解决方案:一种是直接货币补偿,另一种则是商铺等价置换。

经商议后,工作人员认可了李女士的提议。但是因为李女士所在的那条街,并没有房子出售,于是工作人员就在其他地方,找了几家规模相当的商铺,给李女士作为置换选择。

于是,李女士满怀期待地去看了第一间商铺。

结果没想到,这间商铺所在的位置,竟是一个经济适用房小区,虽然小区住着400多家住户,但周围商铺全是空的。所以,李女士对此处非常不满意。

而且,一位小区居民告诉李女士:“我们这个小区,根本就没有完善的配套设施,买菜还要跑到很远的地方。”

既然这里的商业价值如此之低,李女士自然是不愿意要这间商铺的。

后来,李女士又陆续看了几家商铺,不是位置不好,就是没有成型的商业规模,总之就是没一间让她满意的。最后,事情就这么给拖延了下来。

等到2014年1月的时候,这栋楼的其余96位住户都搬走了,就只剩下李女士的商铺还没有达成协议,导致楼也不能拆,路也不能修。

由于商铺旁边的路早已被封了,可项目却迟迟未动工,结果,又引起了周边居民的不满。

有一位超市的老板,对此非常气愤:“我们都投诉过好多次了,周边市民出行也困难,但是她就是不签字。”

这时,拆迁工作人员也劝李女士:“你签下这1508万的补偿不是挺好的,可以在银行存款或者拿去做投资,每年的收益也有七八十万,这笔收益跟房租一样高,你应该知足了!”

可李女士却坚称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商铺必须要赔偿3000万才行。

时间就这么一天天僵持下来,李女士也慢慢地成了远近闻名的“钉子户”。

对此,李女士也相当委屈:“我才不是‘钉子户’!我只是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有什么错?”

李女士和江汉区政府的僵持不下,却急坏了赶工期的地铁公司。

武汉地铁六号线的项目负责人激动地说:“他们这样一直僵持,这条线路就无法开工,我们一天就要损失三四十万以上,原计划2016年通车的地铁项目,也可能要延迟。”

事情到这里似乎又陷入了死胡同,可如果延迟通车,那这个后果谁也承担不起。

可没想到,江汉区政府接下来的举动,更是激怒了李女士。

2015年4月,江汉区政府下达了一份《房屋征收补偿决定》的红头文件,说是要送达到李女士手上。可是,李女士却并没有收到任何通知。

原来,江汉区政府竟采用了“留置送达”(张贴公告)的方式,将文件直接贴到了李女士家的商铺大门上。他们还找来两个社区人员,作为见证人,拍照留底。

等20天公告期一过,业主没有提出异议,就代表了默认,他们就可以执行强拆了。

可李女士压根就不知道此事,自然就代表了默认。

“他们的这种做法简单、粗暴,我不服!”李女士得知后,火冒三丈,“他们但凡给我打个电话,或者寄到我老公单位,我们都是随叫随到的。怎么能这么草率呢?”

面对这种情况,李女士选择坚决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丝毫不退让。于是,她依法向武汉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可是没多久就被驳回了。

“既然如此,那只好法庭见了!”同年10月8日,李女士正式向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武汉市政府的行政复议决定,以及撤销江汉区提出的房屋征收补偿决定。

这下子,李女士在武汉彻底出名了,毕竟也没几人能像她一样,做出“民告官”的行为。

接着,很多媒体都用“地铁线上的钉子户”为名,来报道此次事件。

对此,李女士气愤不已,她面对镜头据理力争:“江汉区当局为什么不能早早地把评估报告,及《征收决定》都告知我,给我一个解决的时间?这样根本不用去拖两年的时间,我也决不承认我是‘钉子户’!”

然而,李女士毕竟是在跟江汉区政府打官司,即便她是律师出身,可其中要承受的压力,也不是一般的大。

只是让李女士没想到的是,因为地铁工程关系重大,江汉区政府在案件审理之前,就向武汉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了“先予执行”的方案,并以账面上的2.28亿流动资金作担保。

对于这个提议,武汉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官也犯了难。但经过多方评估,加上地铁毕竟是利国利民的重大项目,耽误一天,施工单位也损失极大。

要知道,项目延迟的这两年,江汉区政府和施工单位损失了近5.5亿元。

法院考虑到李女士和江汉区政府,只是因征地赔偿金额无法达成一致,才打的官司。如今又有2.28亿的资金担保,因此最终同意了江汉区政府的申请。

于是,李女士的商铺就这么被强拆了。

李女士满眼泪花:“我知道修建地铁是利国利民的项目,我也做好了牺牲自己利益的准备。可事情不是他们这么办的!”

商铺虽然已经拆除了,可官司还要继续。

李女士对于法院作出的通过“先予执行”决定,觉得无奈的同时,也表示理解。

然而,接下来,江汉区政府的态度却又变了。他们不再积极解决此事,反而拖延了起来。

不过,这也在李女士的意料之中了。

她一再强调:“我并没有针对建地铁,也不想当‘钉子户’!但凡江汉区政府的工作人员,工作再细致点,出现问题及时沟通解决,也不会有现在对簿公堂的局面出现!”

不管江汉区当局的态度如何,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既然已经受理了这起案件,就一定会如期审理。

因为这次的“民告官”案件,在当地造成了轰动,案件开庭当天,得到了各界关注。

不过幸运的是,李女士最终胜诉了。

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江汉区政府在给李女士送达决定的过程中,存在着某些程序上的瑕疵,从而影响了整个事件的进度,因此,他们要负主要责任。

与此同时,法院撤销了江汉区政府的《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以及武汉市政的行政复议决定。

后来,江汉区政府提起上诉,但二审宣判仍维持一审判决。

李女士胜诉了,她也终于松了一口气。

江汉区政府也表示,会和李女士商量一个合适的补偿金额。

2016年底的时候,武汉地铁6号线正式开通运营,李女士看着呼啸而过的地铁,也露出了舒心的笑容。

虽然江汉区政府和李女士最终商定的金额,我们不得而知,但相信有2.28亿资金做担保,李女士也一定会得偿所愿。

这是武汉当时首例“先予执行”的案件,而法院的最终判决,也充分体现了国家的公平公正原则。

不管是谁,都不能侵犯老百姓的合法权益,而国家就是老百姓最大的保障!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