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一警车高速上截停小车,男子亮证后质问「为什么不避让」,当地称「正核实 」,哪些细节值得关注?

发布时间:
2024-05-19 2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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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一下视频。

警车试图变道超车,但是视频车没有减速让行,反而加速超过了前面的大货车。

在警车试图变道超车的时候是没有拉响警报的。

但是视频车加速超车之后,警报拉响了,然后指示视频车靠边停车。

视频车副驾驶还问了一句怎么了,驾驶员说我怎么知道怎么了。

停车之后,两位便衣男子从警车上下来其中一位手中拿着证件,然后气势汹汹的来到了视频车面前。

开始讨要视频车驾驶员的驾驶证和行驶证。

驾驶员问怎么了。

对方说你没看到公务,公务车辆主动让行你知不知道,啊?。

驾驶员说我没看到啊

对方说,你还危险别车。

驾驶员说他没有危险变道。

然后对方就开始走流程,并且给了驾驶员第一次警告。

这个时候,驾驶员说我好好配合,我这里有视频你可以看一下(我的理解是让对方看一下视频车的行车记录仪,表示自己没有什么违法行为)

对方在听到有视频之后,态度开始没有过于强硬了,其中一位回了警车应该是佩戴上了执法记录仪。

然后那一位开始对照着行驶证查看视频车的车牌。

视频到这里结束了。

这里面,便衣民警只是说了一句见到公务车辆要主动让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私家车没有必须要避让警车的条款。

但是《道路交通安全法》里面没有条款,并不代表着别的规章里面没有条款。

根据公安部规章里面的《警车管理规定》(2006年11月29日公安部令第89号发布 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五条 警车在道路上行驶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服从交通警察的指挥和检查。


第十六条 警车执行下列任务时可以使用警用标志灯具、警报器:


(一)赶赴刑事案件、治安案件、交通事故及其他突发事件现场;


(二)追捕犯罪嫌疑人和在逃的罪犯、劳教人员;


(三)追缉交通肇事逃逸车辆和人员;


(四)押解犯罪嫌疑人、罪犯和劳教人员;


(五)执行警卫、警戒和治安、交通巡逻等任务。


第十七条 除护卫国宾车队、追捕现行犯罪嫌疑人、赶赴突发事件现场外,驾驶警车的人民警察在使用警用标志灯具、警报器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一般情况下,只使用警用标志灯具;通过车辆、人员繁杂的路段、路口或者警告其他车辆让行时,可以断续使用警报器;


(二)两辆以上警车列队行驶时,前车如使用警报器,后车不得再使用警报器;


(三)在公安机关明令禁止鸣警报器的道路或者区域内不得使用警报器。

接下来的第十八条里面,对警车的优先通行权做了明确的规定:

第十八条警车执行紧急任务使用警用标志灯具、警报器时,享有优先通行权;警车及其护卫的车队,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可以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标线的限制。

遇使用警用标志灯具、警报器的警车及其护卫的车队,其他车辆和人员应当立即避让;交通警察在保证交通安全的前提下,应当提供优先通行的便利。

上面这加粗的字体讲述了社会车辆在什么样的条件下需要主动避让警车。

根据以上规定。

视屏车在加速超车的时候,警车并没有鸣警笛,所以视频车可以认定对方并没有在执行紧急公务。

等到视频车在超车途中,警车鸣警笛了,这个时候视频车是没有让道条件的,甚至这个时候挡在警车前面的大货车更应该靠边给警车让道。

而视频车在听到警笛后也加快了速度,超过了大货车之后主动避让出来了道路。

但这个时候警车让视频车靠边停车。

这明显是不符合上述规定的。

而且视频中,便衣民警有提到视频车存在危险别车行为,但是从网上的视频来看,并没有发现视频车有主动危险别车的行为。

个人认为,存在着滥用职权的嫌疑。

但是一切结果还要等待官方调查。

目前荆州12345回应针对这个事情已经成立了调查专班,湖北警方警务督察总队已经受理了投诉。

相信督查总队会查明白当时该警车是否正在进行警车管理规定中提到的紧急任务,规定中提到只有在执行紧急任务时,警车才拥有优先通行权,社会车辆要进行避让。

还有,视频中两位便衣民警是否存在滥用职权,甚至有人说得公报私仇的行为。

这一切还需要进行公正的调查。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