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有什么秘密是打死不能让另一半知道的?

发布时间:
2024-05-01 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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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小腿上有個全視之眼的紋身。

這個紋身,現在的男朋友看過。他只說了句「你好勇敢,竟然不怕痛」,並沒有其它想法。

但我沒跟他說過的是,其實這個紋身,原本不是全視之眼,而是我前男友的名字。

我和那一任前男友交往了三年。2021年分手以後,一直覺得這個紋身看上去明顯就是「某個人的名字」,又紋在這麼明顯的地方,恐怕會對我以後找對象有影響啊。

但是我聽說洗紋身很痛,而且常常洗不乾淨,所以一直拖著沒去處理。

直到去年十月,我認識了現在的男朋友。那時候還沒正式交往,但是擔心約會的時候他會看到那個紋身,於是趕忙再找了個圖案,讓紋身師用來幫我蓋掉前男友的名字。

現在的男朋友知道我以前做過很多瘋狂的事,只是還不知道我做過「紋(當時的)男朋友的名字」這種中二的事哎。

其實我想過,為了公平,是不是我也該紋個現任的名字。但是一方面,那個前男友名字的紋身是我在2018年紋的,現在五年過去了,我已經沒那麼中二了。另一方面,萬一我和現任以後也分手了,我豈不是又要找別的圖案來蓋掉這個紋身?這種教訓,我體驗一次就夠了吧。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