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制哪些行为看似没事,其实已经构成违纪了?

发布时间:
2024-05-08 0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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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发条评论:双开

前两年在地市,我协管国保。一天支队长过来报件,要申请技侦手段。

这很少见。因为在地市,国保基本上只管和尚尼姑,每天去几个重点寺庙轮流巡点,上边有领导来了,就带着去见见住持讲讲经,临走送盒街边30一斤的禅茶。又不是灵隐寺,老和尚们连微信都用不明白,有啥必要上啥技术手段,对吧?

支队长一解释,原来是省里转下来的线索,厅里常态巡查,发现推上(那时候还不叫x)一个反动账号发了条推文,这没啥,这些账号都是国外NGO运营的,我们拿人家没啥招。

问题是,推下边有条评论,数典忘宗、文采斐然,很对恨中党胃口,被盖了几百层楼,点了几千个赞。顺着往上找,是个私人号,有不少照片,大概可以看出,是个留学回国的殖人,在我们辖下工作。

这事一点都不难办,线索转过来后,把相片往库上一比对,三分钟出结果:当地一个二本院校的老师,美国留学博士,回国3年,出国前就入了党!

被传唤后,那哥们主打一个沉默是金,问啥都是不知道,电脑?没有。手机?忘记密码了。一点没有评论时的意气风发。所以国保申请上手段。

技侦一上,手机里全是证据。说实话,事也不大,只是运气不好被遇上了,结果:拘留五天,通报单位。

正常来说,这事就到此结束了。我也没当回事,转眼忘了。

一个多月后,国保支队长来办公室喝茶,问我:还记得之前那个某某学院的老师吗?

我回忆了一圈:啊,在外网乱发评论那个?

支队长:对,前两天被双开了。

我被震惊了:啊?发个评论而已,不至于吧?

支队长:听说之前在学校就是个刺头,领导一直想找由头收拾他。

我:那也够不上啊。那些贪污几百万的还给个留党察看呢。他这情节,给个严重警告差不多了。

支队长:那评论几百回复,几千点赞,好几十万浏览,等于一条评论影响了几十万人,学校给他定了个影响恶劣、情节严重,按规定套了个双开。

我:……

干了这么久JW,我知道自己一个意见会影响别人一辈子,轻易不敢下重手。这种学校的机关JW,都是半路出家,真是蒙古大夫没轻重啊。

第五十一条 通过网络……等方式,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公开发表……其他有严重政治问题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

二、加个好友:党内撤职

前几年经手的案件,一个小伙,个人非常优秀,某非英语大语种+法律双料硕士,毕业后加入某核心机要部门,在国际合作部门工作。

小伙形象好、气质佳、业务过硬,拥有该语种同传证书,英语也不错,虽然没证,但基本可以实现同传。在单位深受领导器重,厅长出席外事活动,基本都由他负责翻译。

在单位干了三四年后,小伙在系统内声名远扬。那年,上头要在杭州举办一场小活动,叫G什么0的,喜迎八方好友。上级一纸通知,把小伙借过去干半年。

到了上级单位,小伙从前期的筹备、对接开始干起,任劳任怨,工作之余还担任了所学语种的教师,负责教团队基本的对话用语。

活动开始后,小伙负责担任某国代表团联络员。事实证明,全世界对优秀的定义都大差不差。小伙受到代表团的高度认可,上上下下相处融洽。

尤其是代表团主宾的夫人,是该国某世界法学大牛教授,小伙早闻教授大名,今日得见本尊,自报家门,喜不自胜。

教授也有种他乡遇故知的惊喜感,两人相谈甚欢,关键是在反复沟通下,发现这个小伙理论熟识、基础扎实,是个读博的好料子!

教授生出收下为徒的想法,一问之下,小伙激动不已,当场表态:组织纪律什么的都无所谓,我就想跟着你混。二人交换邮箱,约定待教授回国后详细沟通。

本来到这一步,神不知鬼不觉的,小伙回头拿到offer,自己辞职出国就行了。谁承想,这小伙兴奋过头干了件混事。

活动结束,代表团离开那天,按惯例,外交部一位大佬到场送机,小伙等代表团联络安保人员也在一旁陪同。

车队到达机场,主宾和教授下车,先和工作人员逐个握手致谢,轮到小伙的时候,他突然掏出手机,说想和教授加个好友,方便之后沟通联系。教授没说啥就加了。

一套流程走完,外交大佬微笑挥手,代表团登机离开。飞机刚开始滑行,刚才还言笑晏晏的大佬,脸色突然阴沉下来,甩下一句:“刚才加好友的是怎么回事?”就走了。

剩下的事情就简单了,外交部一个函过来,小伙被隔离审查(不到留的标准,而行留的事实,一种遮掩说法),喜提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外加调离该核心机要部门,安排在非核心事业单位工作。

小伙被折腾这么一圈,顺利错过博士入学时间,出国的事也鸡飞蛋打。此后,小伙心灰意懒,辞职了事,倒省了单位给他调动的麻烦事。

第七十三条 在涉外活动中,其言行在政治上造成恶劣影响,损害党和国家尊严、利益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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