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胖猫事件最后反转?
人物形象真实了点。原先是胖猫极端地对谭竹好,极端地对亲人不闻不问;谭竹极端地坏,极端地捞和铁石心肠;胖猫家人极端地可怜。现在都没那么极端了,谭竹不是单方面索取,胖猫家人也并不纯良。
本来很难想象被家人爱着的人怎么会做出这样的事,甚至刚了解事件时以为胖猫是孤儿。现在看这样的原生家庭,倒是能解释为什么胖猫会把感情寄托在谭竹身上了。本以为“胖猫姐姐”可能是新的“秦朗舅舅”,没想到她是主谋,主要目的是通过舆论压力把胖猫花在谭竹身上的钱捞回来,以及让谭竹不好过。
胖猫的家人肯定是不对的,即便不说引导网暴的大问题,目的也说不通啊。二人共同投资一个事业(花店或婚姻),投资失败,哪有向另一个投资人要回钱的道理。
不过我对谭竹无辜论仍然持保留态度。一是警方的通告故意截取了谭竹劝胖猫的记录,应该带有提升谭竹形象,让网暴停止的意图,但也使通告有了观点输出,说服力降低;二是警方并未提及胖猫姐姐有伪造聊天记录或修改时间,也就是说频繁地要钱是存在的,很难想象那样的花钱频率是正常开销。我是不清楚开花店有多花钱,但经营店铺不应该挣钱么?
(ps:经评论区指正,原来开店半年一直砸钱一直亏并不少见,所以转账差额可能确实有很大一部分是花店经营导致的。
但现在都没人说得清谭竹遇到胖猫前的工作,最常见的说法是没有工作,现在却靠胖猫开起了花店,要说她不图财,至少我是不相信的。)
所以我认为,谭竹存在图财意图、爱情不纯粹是肯定的。当然,为自己考虑,多争取利益也没什么不合理的,不纯粹的爱情也很常见。只是因为胖猫死了,所以她的牟利显得格外过分罢了。
感觉可能为了让事情快点结束,警方对事情存在一定隐藏与美化。这也可以理解,毕竟要止住谣言和网暴风气。但有点不公正,输出观点而非单纯叙述事实,总觉得公安机关的说服力下降了。观点应该出现在社交平台上,而不是官方通告里。
结果倒是意料之中,本来这件事情最初展现出来的也就是情侣间的纠纷,胖猫花钱也是心甘情愿,算不上诈骗。更何况真实情况是两人一起存钱一起花钱,开销中还有用于经营共同财产(花店)的,就更不可能定罪了。
对胖猫的看法倒是一直没变,“恋爱脑的危害”典型案例,被这么多人同情只是因为他死了。而且现在并没有能证明谭竹pua他的证据,那他跳江就更难理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