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微信聊天记录可以作为证据?
发布时间:
2024-04-09 0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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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微信聊天记录当然可以作为证据,但是要产生效力,还得关注两个问题。
一个是如何确定聊天对象的身份,也就是对方是谁?
另一个是聊天记录的真实性,也就是原始载体的问题。
2、先举个例子,解决第一个问题。
一起合同纠纷,我方是原告,从被告那里买了一些东西,没签书面合同,都是在微信上聊的。
不过,问题就来了,如何证明聊天的就是被告?
我让当事人去做了个公证,主要证明:(1)通过输入被告的电话号码,能够搜索出一个微信账号,这个微信账号刚好就是聊天记录中的对方;(2)具体的聊天记录。
如何证明这个电话号码就是被告的?
我方起诉时留了被告的电话,法院通过这个电话联系上了被告,送达了法律文书。这样一来,就对应上了。
3、再举个例子,解决第二个问题。
一起股权转让纠纷,我方是被告。
我方当时是用微信电脑端,和原告聊的天。
有些双方往来发的文档,在电脑上还可以打开,在手机上因为当时没有点击,已经被清理,打不开了。
于是,我又让当事人做了公证,喊公证员上门。
当事人操作微信电脑端,查看聊天记录,打开双方在微信中发送的往来文件。公证员全程予以公证。
有了这个公证书,就不需要将电脑搬到法庭来举证了。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