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思琪的初恋乐园》在豆瓣是否过誉(评分过高?)?
陈国星2009年8月与林奕含开始交往,林奕含于1991年3月出生,此时的林奕含已经年满18岁5个月。按照台湾法规,16岁为性同意的最低年限。也就是说,如果和16岁以上的女性发生关系,如果没有暴力、强迫等情节,不用承担法律责任。 那么陈国星使用暴力和强迫等手段性侵了林奕含吗?很可惜,答案是否定的。 案发后,台湾检方前后传唤了40余人,包括林奕含的闺蜜和同学,均证实陈国星与林奕含为合意交往状态,无论是林奕含的父母、好友,还是陈国星的补习班学生,都明确提到他们曾经交往过,林奕含还曾经将陈国星带到朋友面前,称其为自己的男朋友。而林奕含的父母无疑是反对自己女儿和有妇之夫陈国星不清不楚的,并因此而和林奕含发生过激烈争吵,随后林奕含过量服用安眠药被紧急送医。 除了这些直接或间接的人证之外,陈国星还出示了林奕含与他的短讯记录以及林奕含写给他的情诗。均足以证明陈星与林奕含确曾处于交往状态。
这个案子的争议焦点集中在陈国星与林奕含的交往时间起点是在林奕含离开补习班之前还是之后。如果是之前,还能够以台湾刑法228条,即“利用权势奸淫猥亵罪的规定”,其中就包括师生关系下的性关系是不合法的司法解释去制裁陈国星。然而检方接受采访时表示,陈星与林奕含是补习班师生关系,而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师生关系,甚至可以说是服务提供者与顾客的关系,不存在一般意义上的权力不对等情况。再加上陈国星供述,他和林奕含第一次发生关系的时间节点是林奕含高中毕业以后,此时两人已经不是补习班老师与学生的关系。 那么陈国星是否撒谎,延迟了他和林奕含的交往时间起点呢?检方在调查了陈国星和林奕含之间从2008年1月到2009年4月之间的通话详单,没有找到相关证据。侧面证明了陈国星是在林奕含年满18岁且高中毕业离开补习班之后才开始交往,因此不适用228条。 除了以上直接证据之外,检方还拿到了《房思琪的初恋乐园》的原始版本《初恋》,而《初恋》一书中未提到女主角被男主角强制发生关系,而是合意交往状态,也未出现类似《房思琪的初恋乐园》中的房思琪、郭晓奇、饼干这样的角色。此外,检方还发现,林奕含曾经于2007年和陈国星接触并交往之前就被诊断出抑郁症。 最终,经过了台南地检署半年的调查,最终做出不予起诉的决定。
梳理一下陈国星和林奕含这个案子的时间线吧。 2007年,具体时间不详,林奕含16岁,被确诊抑郁症。 2008年8月,林奕含进入陈国星补习班。 2009年8月,陈国星和林奕含开始交往并发生关系。 2009年9月,林奕含休学。 2009年10月,林奕含父母与陈国星谈判,要求他和自己女儿分手。 2009年11月,林奕含再度与陈国星发生关系,其作品《初恋》曝光,发生母女第二次大战,随后林奕含服药过量入院。 2017年2月,《房思琪的初恋乐园》出版。强调一遍,《房思琪的初恋乐园》和《初恋》是两本不同的书。两本书中女主角和男主角的关系完全不同。 2017年4月27日,林奕含去世。第二天,出版社发表林奕含父母的公开声明,称林奕含是因为走不出被补习班老师性侵的阴影而自杀,引爆台湾舆论。 2017年5月1日,林奕含父母公开声明拒绝提起诉讼。但因舆论压力,台南地检署启动调查。第二天,高雄市议员萧永达曝光当年性侵林奕含的补习班老师为陈国星。 2017年8月22日,检方宣布证据不足,不予起诉。
陈国星作为有妇之夫,和自己朋友的女儿发生不伦之恋,并因外界压力加重了林奕含的抑郁症,最终导致其自杀。陈国星逃脱了法律的制裁,但是却免不了因此而社会性死亡。
然而在陈国星和林奕含的事件里,还有一个人扮演了相当负面的角色,那就是林奕含的母亲。林奕含在委身于一个有妇之夫后,她的母亲用非常强硬的姿态逼迫两人分手,并前后导致了三次可查证的激烈争吵,致使林奕含自杀入院。而《初恋》一书,出自两人分手之前,《房思琪的初恋乐园》则出自第一次自杀之后。两书中女主角的不同遭遇——从合意交往到被诱奸乃至性侵,似乎也能侧面说明林奕含的心理健康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