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名强奸未成年人的罪犯 11 月 13 日被依法执行死刑,彰显了何种法律震慑和警示意义?
发布时间:
2024-11-20 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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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先看一组数据:
未成年人性侵案件不断增加,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数据显示,2021 年,起诉猥亵儿童犯罪7767 人,同比上升32.09%,起诉强制猥亵、侮辱未成年人犯罪2167 人。2022 年起诉强奸、猥亵儿童等性侵未成年人犯罪36957 人,同比增长20.40%。
之前办理了一起强奸幼女的案件,嫌疑人与被害人的家长系老乡关系,由于这层关系,被害人经常在嫌疑人处玩耍,嫌疑人利用未成年人幼女的懵懂无知,对幼女多次实施抠摸幼女生殖器,而且嫌疑人用生殖器触碰被害人的生殖器,我国法律对幼女的保护,在强奸罪上使用的是接触说,只要有生殖器的触碰,并不需要插入就属于强奸。
这个案子,就是典型的熟人作案,利用幼女的无知,这里也要说的是,作为家长的监护人其实也有一定的责任,一方面缺少对自己女儿的性教育与安全教育,另一方面也没有重视对未成年子女的监管。
实际上,正如文章说的,绝大多数性侵未成年人的案件都是熟人作案,所以千万不要以为是叔叔是爷爷就不会施害,监护人一定要多给子女灌输保护自己安全的观念,一定不要就给单独相处的机会。
个人倒是建议法律应该惩处上再加重,特别是可以借鉴国外的一些经验,进行化学阉割,免得祸害祖国的下一代。同时,还应该从业禁止,特别是老师等这样容易接触未成年人的职业,一旦有猥亵行为,哪怕不够犯罪只是行政处罚,都应该辞退终身不得从事教师等职业。
未成年保护任重而道远,需要国家、社会、个人都承担起责任,共同维护我们的下一代免受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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